第九:得志卦

图书:东方朔:灵棋经 | 作者: | 更新:2025-04-06 02:16:22 | 人气:121232

〈纯阳有位,乾天西北〉 一上三中一下,自足之象。


象曰:显然得志,与时相值。财求足用,不乏驱使。


颜曰:志愿既得,物又足用,复有驱使。又曰:纯阳用事,得志之象也。处心在公,财用周足。韩子曰:文王伐崇,至黄竹之墟,革袜繫解,顾左右皆贤,无可使者,因自结之。此君子贤人秉至公之道也。


何曰:仕宦禄丰,远行者至,病自瘥,囚得出,孕生男,市贾有利,所求大获。


陈曰:三阳在中,人道全盛,而上下无破之象也,故曰云云。


刘曰:龙德正中,大得时也。上下协从,足以有为也。


此课盛阳,处于中位,得志得时,而上下少阳同心与之,何患财不足用,而驱使之乏哉。占者得之,无求不遂,大吉之课也。


诗曰:


运与时相值,云龙风虎从。


秉公名器任,声达帝王宫。